試著嘗試有時候其實是一種自殺行為。
不過還是想試試看。
出處按此。
規則請看。
以下是規則。
1.選擇一個你喜歡的歐美影集/電影/書籍/節目/音樂/動漫/電玩/中的角色或配對。
2.挑選十道你喜歡的文章類型,等級隨意。
3.每一道題目英文以10個單字為限,中文以20個字為限。
(若完全以英文寫作再翻譯成中文,則中文部份無字數限定)
(若中英參雜(如人名和專有名詞),一個英文單字算一字中文)
4.寫完十題然後指定下一位。
5.大功告成,發文。
然後是題目。
#1.Adventure(冒險)
那年夏天。
非日落。
頓時,我們身在童話,飾演著追逐。
#2.Angst(焦慮)
「叩、叩、叩……」那只紅色高跟鞋這樣來回踱步。宛如魔咒。
#3.Crackfic(片段)
碎裂、崩離,重新拾起。
全新的,體無完膚的華麗。
#4.Crime(背德)
審視,無辜雙眸。
「醉,亦或罪?」鏡中人輕聲呢喃。
#5.Death(死亡)
空洞視線。零。
沉晦漆黑,標示失溫的無價商品。
#6.Fantasy(幻想)
禮服、馬車、晚宴。
十二刻鐘。
然後唯一真實的玻璃鞋。
#7.Future Fic(未來)
「我們肩並肩,卻永遠無法面對面。」
凝視那無窮遠處。
#8.Suspense(懸念)
不對。錯了。又錯。
拼圖。
忿怒甩開,「嘖!」他決定放棄。無解。
#9.Time Travel(時空旅行)
拎起行囊。穿過、橫越。
眼前的,誰。十五個步伐,十五年。
#10.Tragedy(悲劇)
盛開。向日葵花海。
那一片陽光般的黃,瞬間,黯淡。
註:#7引號,取自蘿莉‧藍森《那兩個女孩》
這個,花了好久好久,感覺真的像在便秘一樣。
真的很難很難。那種感覺就像是Jeanetle逼我用英文告訴她今天發生了什麼事,明明有話要說,而且是很多很多,但是無從表達。
我第一次發覺到原來作文逼我們寫一千個字反而仁慈,我很難想像下次老師出了個作文題目要我們在二十個字內寫完它。
要在有限的字數內敘述出你想表達的意境或者劇情或其他,那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而又再度讓我覺得這是種自虐行為。
不過,完成之後很有成就感,我想是這樣的,無關作品好壞。
「無論如何,我完成了。」
我想這是個很好的嘗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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